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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进行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2年06月08日        点击量:

西交组〔2004〕7号

我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前实行三年任期制。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关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我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与校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相一致。同时,新任处级干部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

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的调整,有利于学院和机关部、处等各单位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策、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有利于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管理重心下移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和学院(部、处)工作的整体推进;有利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骨干队伍建设。

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调整以后,要强化领导班子及干部届中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各种制度,切实加强对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使用管理,有效促进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党委组织部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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