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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

日期:2011年02月23日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

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要求,我校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已于今年上半年陆续使用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严格执行新式样介绍信使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现就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时,办理组织关系的具体原则和程序与以往基本相同。

二、自2007年8月1日起,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必须使用新式样介绍信为党员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留存的旧式样介绍信同时作废。

三、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执行回执制度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直接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不搞层层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的费用可从各单位留存的党费中开支。

四、新式样介绍信的填写要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必须明确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介绍信,属于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介绍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附党员名单,名单应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缴纳情况等内容。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应在介绍信第二联相应位置注明本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等信息,同时在第三联(回执联)的抬头处准确详细填写分党委名称(如:西安交通大学╳╳学院党委),以便对方单位党组织寄回(传真)回执联时,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能及时明确该党员原所在单位,并及时将回执联与原存根粘贴在一起。

党委组织部

20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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