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广东省湛江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0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和资格条件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共10名。报名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五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湛江市面向全国公选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表》)。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从2012年1月5日开始,到2012年1月31日结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湛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jiang.gov.cn/)。报考者需同时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文件、职称聘任文件等复印件传真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邮政编码:524046;联系电话:0759—3180303;传真号码:0759—318056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湛江市委组织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亲自到场提供《湛江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文件、职称聘任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以及大一寸同版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公选职位数与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8(不足1:8的,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报湛江市委审定是否开考)。
(三)专业演讲
专业演讲要求应试者围绕与选拔职位专业相关的主题进行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专业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30%计入总成绩。专业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四)无领导小组讨论
评委根据应试者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语言和行为表现等作出综合评价。2-3个公选职位合为一组。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湛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每个职位专业演讲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总成绩的高低,按1:2确定体检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统一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其人岗相适应度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考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七)确定拟任人选
由湛江市委组织部综合各考察对象总成绩(总成绩=专业演讲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30%+组织考察得分×4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提交湛江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八)任前公示
由湛江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湛江日报》、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碧海银沙等新闻媒体上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三、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公选职位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从任命之日起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适当安排工作。
(二)待遇
公选职位,享受湛江市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对公选任职的湛江市外干部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方面给予照顾。湛江市外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干部,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15万元,并从试用期起5年内由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的住房补贴;湛江市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干部,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10万元,并从试用期起5年内由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
四、组织领导
湛江市委成立公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