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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1年02月23日        点击量:

西交党发〔2007〕15号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代大学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学术与行政组织的规范化,充分体现教授治学治教理念,不断激发和增强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活力,经2007年6月5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现就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功能定位

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是学校、学院运行管理和人员定编定岗的一级基本单位。它主要由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以教学组织、科研组织、学科建设、教师考核与培训、实验室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等为基本职责。

二、类型和任务

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分三种类型:系、校管学术机构和学科重点建设平台(基地)。其中,系是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主体。

系一般以本科专业为基础组建,是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和党、政、工组织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学校对教学与科研资源进行核算、管理的基本单位。

校管学术机构是直属学校的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级或全校性教学中心(基地)及其他重要学术机构。此类组织由学校审定其工作任务与工作机制,委托职能部门或相关学院、或组建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责。

学科重点建设平台(基地)主要是指重点建设项目(“985”、“211”)、重点学科的平台(基地)、团队等。这类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任务以重大建设项目为导向,以按需设岗的方式聘任人员,淡化行政组织边界,在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增强学科核心竞争力及创新活力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此类组织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批准设立,并审定其工作任务与工作机制,委托职能部门、相关学院或组建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责。

对于现存的经学校正式批准的研究所,要纳入相应系的组织管理,并参与和承担相应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任务,可相对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在各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基础上,学校在政策上鼓励根据科研需要跨学科交叉设立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形式灵活的科研机构,但不作为一级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研究所、研究中心的设立与管理,仍按现行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实施。

三、设置原则

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组建、运行与管理,要有利于人才培养及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有机融合,研教贯通和教研相长;要有利于打破学术壁垒,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资源共享,并适应新型学术组织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学科建设平台、科研及教学基地(中心)、创新团队等的发展需要,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办学资源的使用效益;要有利于发挥教授在学校学术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协调,真正体现大学的学术本位,提高大学的组织化程度;要坚持交大办学特色及优良传统,适应不同学科特点。

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须由学校或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出设立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

系的设立原则上要依托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或学校发展规划与国家人才需求。正式批准的新设立系要求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人,且岗位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在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学术声誉。

校管学术机构、学科重点建设平台(基地)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及特定评审、批准程序设立。

四、运行及管理

系的决策机构是教授会。教授会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申报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审定学生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教育环节、制定教师学习与培训计划等。系主任由教授会推举产生,并主持教授会。每位教授均有义务做系主任。系主任由学院批准、任命,并报学校备案。系的日常工作实行系主任负责制。系聘任专职秘书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服务事务。规模较大的系也可设立系务会,负责日常决策及事务。基层党支部、工会小组以系为单位设立。在系一级中充分体现教授治学治教,坚持以学术管理为基础,实现学术、党建、行政、工会等工作的协调统一。

校管学术机构、学科重点建设平台(基地)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运行和管理。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科学规划、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并积极探索其建设规律和经验,争取在2~3年内使全校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200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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